更新时间:2022.10.04
一、对于自源性猝死的,保险人如不能举证说明已作出明确提示和说明义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外来性猝死,如身体碰撞、跌倒、摔倒等外力性导致或诱发的,在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内,应无异议。 三、不明原因的意外死亡,如保险公司不能举证被保险人属自有疾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一般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者伤残的,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于被保险人赔付金额,然后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需要支出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和实际医疗费用赔付医疗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按残疾程度分级赔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导致身亡,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死亡保险金。
下列工伤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购买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是: 1.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20(元)。 2.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如人保
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用人单位需带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要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从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次日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时为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故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后,保险从生效那一刻开始,到终止的日期。如果投保人在这段时间以外,遭遇到任何的意外伤害,或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如果是在保险期限中发生了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该期限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其他合同条文推定,无法推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