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集体征地补偿被截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同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集体征地补偿被截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并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
应对村委会擅自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方法是: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
补偿款被截留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征地补偿太少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