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验收结论。具体完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人员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施工单位应如实并及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该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建设单位安排哪些工作人员负责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事宜,是单位内部事务,由单位自行安排,法律不予干涉。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填写。具体完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人员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施工单位应如实并及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该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建设单位安排哪些工作人员负责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事宜,是单位内部事务,由单位自行安排,法律不予干涉。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
工程竣工验收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来说,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由建设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如下。 第一,承包方要完成合同约定和工程涉及的各项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合同和设计未见的约定。第二,承包方要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监理工程师意见,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竣工报告。第三,承包方要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