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无条件赠与可以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则可以撤回赠与;还有如果是赠与的是房产之类的财产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简单点说就是要完成交付才生效的合同。离婚后并未将房产过户给婆婆,故赠与行为没有完成,因此有权利撤销对婆婆的赠与。
如果超果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
如果没有离婚,当然可以。如果这是作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你们又已经离婚,那么就有约束力,是不允许任意撤销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房屋赠与合同,如果涉及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当然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就包括了: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4、赠与合同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赠与父母房产是否进行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做出选择。2016年关于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政策已经废止。换句话说,赠与房产是否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自由选择,不做强制要求。因此,赠与父母房产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