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全体股东同意; 2、企业原审批机关核准; 3、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流程如下: 1、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 2、在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以公司财产分别清偿债务,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要求: 1、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国内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申请直接新设外商独资企业需要外资企业章程、申请表、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原则:法律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原则如下: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如下: 1、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 2、审批机关收到上述相关文件后,书面答复是否同意; 3、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当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的流程: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股东会;股东会通过决议后,企业开立验资账户;增资资本进账询证;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的申领。 (二)“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为方便中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