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财产处分行为; 3、债权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4、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财产处分行为; 3、债权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4、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财产处分行为; 3、债权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4、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主观要件有债务人与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当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绝对无效的形成权。 (2)请求权说认为,债权人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成立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权利,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要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合法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