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
1、使用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
能否被取保候审取决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满足《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符合,则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具体的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的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监视居住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刑诉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新增的规定是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地。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 二、传讯时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
1、在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场所、不能随意会见他人或者进行通信。 2、在司法机关依法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 3、不能通过任何手段、形式,对证人作证进行干扰。 4、不能对证据有毁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