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罚款的管辖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派出所行政处罚罚款权限如下: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根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 2、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除第1项外,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3、适用听证程序
环保的行政处罚期限,是在两年之内。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罚款延期缴纳期限应当与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协商决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最长期限是不超过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再予以处罚。而罚款延期的期限也最长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期限则由行政机关视当事人的困难情况来决定。
在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时,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因为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所以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延期缴纳期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地决定。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没款的情况有: 1、当事人家庭
如果当事人拒不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则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的三月内。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自行执行;如果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
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具体期限:当场缴纳,或者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而银行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被处罚人及时向行政处罚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而行政处罚机关予以同意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罚款如果是当场缴纳的就要当场缴纳,如果是不是当场缴纳的,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