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抽逃出资罪由犯罪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
抽逃出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出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很多:虚假出资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抽逃出资纠纷等。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
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
抽逃出资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因为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诉讼案件当中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是案件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起诉程序是指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系列程序。一般来说,起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提起诉讼: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受理立案
抽逃出资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因为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诉讼案件当中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是案件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工程欠款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法律对普通管辖范围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了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即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