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下: 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 2、表见让与的效力;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等等。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如下: 1、法律地位的取代
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 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 一是房屋抵押权对抵押房屋处分权的效力,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讣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二是房屋抵押权对后位抵押权的效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如下: 1、先受偿效力; 2、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效力; 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 4、抵押物价值保持的效力。
船舶的抵押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实现,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土地抵押权的效力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抵押设定后债务到期未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依法对抵押的土地行使权利;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的孳息没有效力,在抵押期间,因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财产的孳息还属于抵押人,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导致抵押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则抵押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预抵押称为预告登记抵押,其效力主要有对抗力、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可保证未来享有抵押权的效力。详细如下: 一、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有对抗效力; 二、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2.先受偿效力。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
房屋抵押权为他项权利,对外效力表现为房屋本身及其相关的其他财产权利产生影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