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没有做工伤认定的,暂时不能要求赔偿;如果是单位不做工伤认定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自行去向劳动局申请,在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
受伤职工有工伤认定书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
有工伤认定书应该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后续的治疗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花费的交通费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劳动
认定工伤的核心是是否因公受伤。比如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是否在工作场所内,是否履工作原因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是否上下班途中,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工伤的认定与赔偿是这样的: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所需的工伤赔偿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后,获得以下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同时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员工发生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员工认定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工伤是社会是普遍存在的一类人身损害,不只是发生人身损害的工伤,也包括职业病的工伤。出现工伤的时候一般由用人单位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
未申报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保险赔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