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单位用工协议其实就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单位用工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的原因: 首先,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
保密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双方要是存在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关系,只是合作关系则可以自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不具有同等效力。 首先,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协议主体是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故而我们通常称其为三方协议。 其次,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三方协议不可以代替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工协议原则上可以代替劳动合同。法律上规定,实际上的用工协议本来就属于劳动合同,两者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都应该符合劳动法。一般而言,企业签订的用工协议就是劳动合同,但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用工协议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原则上可以代替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实际上的聘用合同本来就属于劳动合同,两者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都应该符合劳动法。一般而言,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但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
入职协议书不能顶替合同,入职协议书是自己的一种求职的意向,在正式入职的时候,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如果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视为成立事实合同。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不应根据自身的需求随意与劳动者订立所谓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等。这样的做法并不能推卸用工责任,也不能规避用工风险。即使与劳动者签订非格式劳动合同,也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1、就业协议属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作用基本相同; 2、就业协议比劳动合同多一种功能,即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作用; 3、就业协议应当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者劳动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