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标准是: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超过1000元,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属于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拟财产存在于电脑网络,占有一定的空间,是客观存在的物体。 从物理属性来看,虚拟财产能为人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具有稀缺性),并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从经济属性来看,虚拟财产的产生是科技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通过编程等方
虚拟财产侵权包括: 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盗用或者伪造他人姓名、侵犯姓名权等,侵犯人格权; 2、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犯姓名权; 3、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犯肖像权; 4、发表攻击,诽谤他人文章,侵犯名誉权; 5、非法侵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等等。 (一)侵害人格权。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无体物,被认为与民法上的物之间在基本属性上是相同的。 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体物,是无形财产的一种。同其他无形财产一样不具有基于物理学上的物质存在形式。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自交付时发生效
在中国人民法院不能用虚拟电话号码;所有政府机关都在其官网公布自己的电话号码。遇到虚拟电话号码来电,自称是法院的工作人与,请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
虚拟财产能被继承,只要虚拟财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虚拟财产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就可以视为遗产。 如果虚拟财产能够与现实社会中的货币或其他财产相关联,则虚拟财产具有法律财产性质,属于可支配财产。 财产所有人可以通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视为遗产。如果虚拟财产能与现实社会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产生交易关联,此虚拟财产就存在法律上的财产性质,其本身就属于可支配的财产。 2、财产所有
1、网络虚拟财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并且没有被夫妻双方用来赚取利润的,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以及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的,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
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