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或者未正式离婚前是可以修改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 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
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是可以的;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不能更改,但是可以就财产问题要求重新分割,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 2、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离婚协议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变更,否则不能变更。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
不能变更,除非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况。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一般只有离婚后才生效,备案的离婚协议有法定效力,除非双方同意,一般不能更改,双方协议更改,可以公证。不同意更改,就只有法定事由才能撤销变更,需到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离婚协议书由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即可更改;在办理离婚证后,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协商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是已经拿到了离婚证,那么一般是不能变更离婚协议的,但如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工同财产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二次更改要视情况而定: 1、若是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 2、若是通过到公证机关对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补充约定并进行公证形式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或向法院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可修改的情形如下: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2、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
写了离婚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更改。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者更改离婚协议,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