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离婚协议的变更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只在民政部门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变更。为了避免将来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公证。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离婚协议是可以更改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关于离婚协议如果有反悔的地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
协议离婚生效后,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可以更改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要求恢复婚姻的,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复婚。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
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或者未正式离婚前是可以修改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不可以。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离婚之后,无特殊情况的,离婚协议不可以更改。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不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其中的财产分割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才可以对财产分割进行更改。因此离
1、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是可以更改的。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一般不能随意修改。 但是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
协商更改离婚协议是可以的。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办完,一般不能更改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但若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除外。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决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