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果为要承担如下责任: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2.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对方损失。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出现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具备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具有严格的条件,不具有任意性,一方面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维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具有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情形的对应机制。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并不要求必须书面通知;但劳动者无条件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 1、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实现;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3、不定期合同为持续履行债务的,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法定单方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2、因不可抗力或者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没有明确期限等。
在程序上,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不履行通知工会的程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 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 2、当事人一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