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
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具体规则为:在签订了管辖协议的情形下,以约定为准。 如果没有管辖协议,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1)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2)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
继承案件的原告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证明、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其他有效的代表继承人意思继承证明。民事案件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
股权转让过程中主要容易产生以下两大纠纷。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又细分为两类: 1、股权
1、确定股权。 2、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一是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的效力问题: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未
1、确定股权。 2、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一是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的效力问题: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未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又细分为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
股权转让纠纷处理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当在三十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次起诉撤销转让的,人民法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