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
交通事故调解可以诉讼。交通事故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进行解决。如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但是申请调解的前提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后,交管部门应告知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地点的选择方式:按照交通管理部门与当事人约定的地点为准。可以选择约定地点包括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当事人一方的村委会、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按以下内容及顺序书写: 1、标题。 2、事故时间、地点。 3、双方身份信息。 4、事故发生经过及双方损失。 5、责任认定。 6、具体赔偿事项。应包括具体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赔偿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7、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对交通事故调解不服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能起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通事故调解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2)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 (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
处理交通事故不是必须调解,调解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途径之一,但并非是必经的途径。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