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1.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一般是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 1、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其他情形。
按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反悔后可能会解除收养关系。但是,一旦解除收养关系,意味着养父母的付出付诸东流,简单地说,就是白养了孩子,将直接损害其合法利益。那么,养父母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可以先确定生父母解除收养关系,是否满足法定条件。
这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断:(1)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
这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断:(1)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从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一年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经本人申请,按照国办发[1999]1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最高补偿为12个月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两者的支付条件不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包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执行裁员、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期是否重新签订的情况。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约,也可以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