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或张以上的; 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或张以上的; 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或册以上的; 4、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
可能会拘留。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
贩卖淫秽物品刑法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
刑事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的量刑处罚: 1.故意犯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择一关系,具备其一即可);目的是否实现不管。 2.走私入境后,又贩卖牟利的,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与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3、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网络教唆犯的认定: 1、言语教唆的; 2、工具教唆; 3、网络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4、网络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从以下几个要件认定受贿犯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
强奸罪的认定要件为: 1、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3、犯罪对象是女性,包括幼女。
认定单位犯罪,应当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具体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从单位的成立形式和组织结构看,经过有权机关或组织(如工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审批、登记注册的社会经济组织等,可以认定为单位;二是从单位的实际活动性质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
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认定为从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强奸罪犯罪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二、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