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法人代表可以发起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
股东会议召开流程有: 一、股东会的发起程序:定期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起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发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二、股东会的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由董事会发出。通知方式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通知内容,开会通知应当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性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⅔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⅓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
不一样。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二)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
1、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2、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决议,须经出席半数通过。 3、二者职权上虽然一样,但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
一般来说,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召集股东会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法定义务。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意味着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该项义务。在公司不按时召开股东会时,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要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的义
设立子公司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则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则一般由股东会表决通过,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设立子公司不需要董事会决议,但是需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