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缔约过失的构成要件有: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则其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客观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这里以上包括本数。
1、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 2、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