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为: 1、当事人双方应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双方已经草拟好财产公证协议书,到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财产公证手续;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并填写公证
夫妻财产经过公证后,当然有效。现实生活中,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可以通过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制的方式,来理清双方的财产关系。而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制,当事人一般都会订立财产协议,这时候如果协议经过公证的话,就会获得更高的法律效力。这时候,双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是个人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
婚前财产当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法定财产制,即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同时又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将个人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的
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 5、工本费20.00元。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
夫妻之间具体有以下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作为父母的责任,如果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受害的或一定程度的损害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 2、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
男女双方离婚后,在办理复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
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但是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了家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涉及到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一旦作为公司的出资,便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方结婚前的财产。 在结婚之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即按照遗嘱人还在世时,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
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分割的规定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女方可以主张少分担夫妻债务,离婚时对子女和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是一
夫妻过户房产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即可;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即可办理过户。如果取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