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约定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一般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合同需要物业服务人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
物业合同不是业主签,一般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盖章生效。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可见业主委员会才是当事方。
物业不需要跟业主签合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业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
物业不需要跟业主签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业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物业合同到期,收物业费是否合理要看情况。如果到期后,业主没有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而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但变为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
业主没和物业签合同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业主虽然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享受了物业服务的话,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