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即本罪的主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所规定的“虚开”一般为行为人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
触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2.有货物的购销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
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
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要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行
根据我国《刑法》中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犯罪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第二,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该罪最低量刑幅度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