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财产保全就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地避免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所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的条件为利害关系人因情
一、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
离婚财产保全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
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
一、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
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
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在离婚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是在离婚诉讼当中。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另一种是登记离婚的方式。换句话说,只有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存在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
离婚诉讼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供担保,如不提供足额担保,法院有权驳回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紧急情况下申请
夫妻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协议,以此来保全双方的婚后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协议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和归属的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一直到夫妻双方离婚为止。如果约定婚后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另外一方在离婚时,不能以其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