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对事实婚姻的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是: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事实婚姻和同居的最重要区别在于,事实婚姻关系中,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同居关系中,双方一般以恋人关系共同生活,或者并不对外宣告双方的关系。如果双方已经共同育有子女,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存在事实婚姻,而非仅是同居关系。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第三者的子女也是享有继承权的,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的范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与婚生子女具有一样的继承权,都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具体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主要是男女双方的具体的同居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建立同居关系的属于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是一样的,但事
男女双方如果构成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那么双方可以互相继承遗产。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该同居关系应当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事实婚姻适用于一般的婚姻制度。例如,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按共同共有处理。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
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我国,历史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是只办酒宴,不登记的。办过酒宴后,就认为双方结婚,具有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一起行事,就构成了事实婚姻。 未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
事实婚姻不可自行解除。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即使是男女双方在之前构成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也不例外。夫妻在之前构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现在要离婚的,可以在补办结婚证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实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则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