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人民法院不可以判决驳回起诉,只能够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的情形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是终结执行等。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驳回其起诉。具体表现为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违反民诉法第119条规定。一审判决书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为:“本院认为,原告的股权已登记在被告(名字省)名下,诉争的饭堂承包收益由贝收取,若原告认为被告(名字省)侵害其合法继承权,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被异地起诉后,要想驳回,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你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