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证人证言作假,如果虚假部分对案件判决没有影响,则该部分证言无效,但无法据此对其虚假证言定罪;如果对案件有重要影响的,应区分其主观意图,如果证人故意作虚假证言,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即为作伪证;作伪证是触犯我国刑事法律的,,根据我国《刑法
刑事诉讼中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仅靠书面等方式作出证言的,其证言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我国,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必须到庭。下面我们逐条分析。1.不能强制到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但近亲属中的同胞兄弟姐妹可以被强制到庭。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2.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
民事诉讼证人不愿出庭作证可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1)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2)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
对到庭的证人,对其进行质证应注意的是:证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证人是否成年,其感知力、记忆力等,对案件是否能进行记录和回忆,是否能正确的表达;证人要熟知案件原有时的环境和条件;证人对所述前后同一事实是不是存在矛盾;证人所描述的内容
对到庭的证人,对其进行发问以及质证应该注意的是: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
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当事人陈述,由于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因此实践中需要对其效力加以认定。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要是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一般是不能以此定罪的。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才有效。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处理办法是:拒不出庭作证的,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对需要保护的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要给予补偿。宣传部门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