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第一、暴力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直接通过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手段,危害被害妇女的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导致妇女不能抗拒;第二、胁迫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威胁、恫吓等手段,对被害妇
强奸罪中的“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
强奸罪中的胁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使其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情形。强奸罪的量刑规定是:一般判处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做无罪辩护词的内容,首先表明某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经认真的庭前准备,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证据不足,没有提供合法指控证据。 二、被告人与被害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三、侦查、公诉机关违法办案,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 还有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强奸罪中胁迫的认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实施了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或者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就认定构成胁迫手段。
应这样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强奸罪被判的年数具体如下: 1、强奸罪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者比如奸淫幼女,轮奸等情节严重的将会判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 强奸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
涉嫌强奸并不一定都为强奸罪,只有满足强奸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才能构成强奸罪。即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了性关系。
涉嫌强奸罪到了法院也不一定就会判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涉嫌强奸并不一定都为强奸罪,只有满足强奸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才能构成强奸罪。即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了性关系。
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的认定: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