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后一般不可以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公司股权质押属于设定担保的财产,因此不能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制度的一种,对股东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作用重大,为各国立法所承认,亦受立法所鼓励。
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 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
根据规定,国有股东所持有的国有股只能为本单位、本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或者是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国有股在质押的数量上,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额的50%。并且在质押签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质押资金的用途必须明确,必须制订完整的还款计划,同时还需
股权质押是不用过户的,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
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的规定包括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用于质押,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能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价格: 以质押股权所占份额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为基础,双方可以约定质押股权价值,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股权价值评估。 二、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需要评估才能通过。股权质押的评估应当从事实上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财产价值。以股权为质权标的,质权的效力不及股东的全部权利;而且只有财产权利。换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