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等等。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一般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不去解救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该罪。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要件是: 1、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处罚标准: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对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行为人,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事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量刑处罚: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构成本罪主体的必须具有负有解救被绑架儿童职责的身份; 2、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保护儿童、禁止买卖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不解救被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要件是: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为对被绑架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绑架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负有特定的
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要件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等等。
处罚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标准是: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下标准下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才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指对绑架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