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行政处罚听证后多久出决定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仅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需要依法作出决定。如果违法事实清楚确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就可以拒绝配合处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是合理的。一些复杂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影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准确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事实和证据; 3、处罚种类和依据; 4、处罚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会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
集体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集体的名称、住所、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集体的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集体的签名、盖章和申请的日期等。
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撤销行政复议的原因;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等。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宣告处罚决定。
我国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种类分为适用简易程序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警告或对公民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等;以及使用普通处罚程序作出的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