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
公司倒闭了公积金应当及时办理封存。公积金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陷入困境,出现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或者是不能继续清偿的情形,不管是客观原因导致还是主观原因导致,到了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或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申请破产时还要自卑相关的证明材料,该公司是否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
公司的破产程序是: 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4、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
公司破产案件需要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此时公司停止对外进行个别清偿、抵消或者承担债务以维持公司各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受偿。同时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破产清算是指债务人在被法院宣告破产之后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的进行从成立清算组开始。公司做出解散决议后,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破产的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3、清偿公司的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破产和解是不可以中止破产的,因为破产和解只能在法院宣告破产前申请。此时并未进入破产程序,更不用说中止。法院宣告破产后,不能申请破产和解,也不能申请破产重整。
公司破产了,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