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财产分配有如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给予补偿原则; (六)协议优先原则; (七)其他原则。
离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原则有: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给予补偿原则。
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主要为: 1、照顾无过错一方、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2、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其他原则。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婚前欠下的,并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是都是共同债务的。只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认可,或该债务用于双方共同家庭日常生活、经营、投资等需要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一般也认定为是夫妻的个人债务,配偶无效对此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和债权债务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对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 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既有可能形成夫妻之个人债务,也有可能形成夫妻之共同债务,确认时可参考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 1、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