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刑事拘留时间限制是三日,可延长一至四日;羁押的时间期限是二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羁押是不包含留置的,留置并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所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拘押与羁押的区别如下: (1)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2)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
拘押与羁押的区别是:适用条件及发生时间和执行机构不同。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
行政拘留不宜羁押的情形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不算。本质上,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
刑事拘留一般不会超期羁押,超期羁押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应以时、日、月计算,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以时、日、月计算,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异地羁押算入拘留期限。犯罪嫌疑人在外地的,抓获地公安机关在送押时应当对在逃人员宣布刑事拘留或逮捕,同时将抓获地异地羁押的时间计入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期限,并折抵刑期。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羁押。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而刑事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可以,如果双方自愿签署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有效。 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刑事拘留属于羁押范畴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而刑事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拘留和羁押是有区别的。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