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外祖父母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而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是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指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这个顺序是针对第二顺位继承人而言的。配偶,不分性别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收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一般是均等分配,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
1.配偶。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下列两种情形,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 (a)被宣告死亡人并未于判决宣告时自然死亡的,死亡宣告判决作出后其自然死亡的,因死亡宣告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得以配偶身份
不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是全部均分遗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前述“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经继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孩子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划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