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异同点: 1、行纪合同适用范围仅限于代销等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宽。 2、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事务既可以用委托人名义,也可以用自己的名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委托合同和纪律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一方代表另一方办理委托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然而,这两种合同有所不同: 一是行纪合同必须有偿,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二是行纪合同主体有限。在中国,纪律合同的
行纪合同委托人有以下权利: 1、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的权利; 2、接受委托物的权利; 3、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
《民法典》有偿的委托合同不是行纪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可以被认为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
委托人在行纪合同中享有下列权利: 1、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反指示出售或者购买; 2、按合同接受行纪人行为结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 二、按合同约定接收行纪人行为结果。 三、对行纪人违反合同的补救权。 四、索赔权。委托人的利益因行纪人的行为遭受损失,委托人有权向行纪人索取赔偿的权利。
委托辩护与自行辩护相比,首先,自行辩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是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由于可能被判以刑罚,他们往往思想顾虑较重,不敢辩护或者不敢充分辩护。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
有以下情况时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订立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无效。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是,委托人可以通过对话的方式或者以作出一定行为的方式,通知居间人合同的解除。但因解除合同给居间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要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