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纪律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除特定当事人必须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纪律合同中的纪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合同的主体为各类民事主体。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
行纪人依法履行委托指示如下: 1、行纪人以高于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或者补偿差额; 2、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有: 1、有权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 2、有权接收委托物; 3、要求行纪人按照约定从事贸易活动。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包括: 1、验收权。适用于行纪人买入委托物的时间情况下; 2、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因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情况。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纪律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特定当事人必须处理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纪律合同中,纪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如下: (1)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2)居间人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等。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为: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3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2、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
居间合同不是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实施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同时收取报酬所签订的合同。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