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
一是依法解释。主要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二是突出重点。对整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解释需要一定的实践积累,目前起草的《解释》只是针对新法规定的若干创制性的、迫切需要解决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不能减刑的三类人,并不是不适用减刑,而是严格限制其减刑,这三类人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相关规定的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级别为最高级。检察院一共有四级,最高级: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第三级:在地市设立地市级检察院(在行政公署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出分院)。第四级:在县市级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能减刑的三类人为: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的、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如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执行款不提存于法院,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公证处为法定提存部门, 人民法院是不能作为提存部门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常务副检察长是正部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必须向全国人大做年度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修正,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司法解释,共计32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起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
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包括: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