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律其他规定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间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
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但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行使; 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行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
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具体规定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具体如下: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2)债权人恶意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 (3)债务人的债务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最长为5年。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可以是一年,具体如下: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可撤销合同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