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工伤待遇是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依法享有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职工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职工受伤导致伤残的,还应当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如果因工死亡的
工伤退休后的待遇跟普通退休后的待遇是一样的。一级到四级伤残的,退休后就不会发放伤残津贴了,会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如果自己的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那么就由工商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到六级伤残的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
工伤人员都能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有关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来承担。
如果工伤职工处在停工留薪期内,则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职工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雇员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后,对依法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项目有权要求向包工头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的用工单位支付。
工资待遇不变,职工因工伤享有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
工伤职工退休后待遇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
职工在遭受工伤期间,如果享有停工留薪期的,就可以不工作,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该名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待遇计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职工是因为工作而遭受伤害,此时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如果职
员工工伤待遇的拨付可以协商拨付,也可以一次性拨付。劳动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