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公司法担保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因为对外担保毕竟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相关盈利和相应的法律风险,股东大会共同表决,如果同意对外担保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对外担保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有些公司的对外担保就是通过董事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合伙企业对外担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
公司对外担保需要经过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
外资企业变更法人需要的资料有以下九种,分别是: 1、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的申请书,原件二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原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