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
丢失枪支不报罪立案标准: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认定标准有:本罪的犯罪形态是故意的,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丢失枪支的意图;本罪的过错形式是过失,其原因是行为人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本罪的过错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原因在于行为人对严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警察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轻伤以上伤亡,或者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而言,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的状态犯。其具体量刑情节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特征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满足以下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我国刑法对抢夺枪支罪的量刑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公共安全和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