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再保险人代位权的条件有: 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再保险人代位权的范围是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提出行使代位权。其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
(1)非财产性权利。 (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 (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 (4)不得扣押的权利。
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 (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
担保人不是次债务人,但是在债务人不进行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当做次债务人进行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担保人提起诉讼,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及时的要回债务。
以下四项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1、非财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和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 2、主要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承认或遗弃继承或遗赠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
保证人享有享有催告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基于一般债务人的权利。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它也能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也有利于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以及法院的负担。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包括: 1、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3、债权人必须通过向法院请求来行使代位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是权利义务关系,一般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如果当事人因为债权债务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