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一个股东,所以增加股东的,属于变更公司的类型,变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设立新的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一个股东,所以增加股东的,属于变更公司的类型,变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设立新的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无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东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高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设立有限责任
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承担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界定对象不同: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
二者的区别: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界定对象不同: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
有限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
无限连带责任是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连带责任是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1、作用对象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 2、承担责任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无限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主要有以下区别: 1、无限连带责任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2、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股东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选择退股或者转让股份。股东退股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