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
犯罪未遂的情形有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出现的时间是犯罪行为着手之后,因为意识以外的原因而不
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从头开始计算。如果刑事犯罪是属于连续的犯罪或者是持续的犯罪,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的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诉讼终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事诉讼中,应当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
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刑罚的消灭,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致刑法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利灭失。
公开审判刑事案件的例外情形是:案件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不公开审理;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下列情形认定为重大刑事案件: (一)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 (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新类型案件; (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 (五)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
可以立为刑事案件的情况: (1)杀人案。 (2)伤害案。 (3)抢劫案。 (4)投毒案。 (5)放火案。 (6)爆炸案。 (7)决水案。 (8)强奸案。 (9)盗窃案。 (10)抢夺案。 (11)敲诈勒索案等等。
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1、由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合同一方预期违约的; 3、合同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4、其他法定合同解除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