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特殊情况下的缓刑适用规定为: 1、行为人犯数罪时缓刑的适用,数罪并罚与缓刑并不排斥,只要行为人被数罪并罚后决定执刑的刑罚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 2、行为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缓刑的适用; 3、行为人被处以罚金刑时缓刑的适用。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大致如下: 第一个就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第二个就是为了争夺遗产,然后去杀害其他继承人; 第三个就是生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第四个是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等情节严重的; 第五个是遗失,情节严重,也是丧失继承权。 还有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存在如下具体的特殊情况:划分遗产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等。
法定继承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
法定继承人规定是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特殊情况下的缓刑适用的规定是:行为人被数罪并罚后决定执刑的刑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行为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可以适用缓刑;行为人被处以罚金刑时,可以适用缓刑。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 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继承权是否生效,取决于胎儿出生时是否为活体;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倾斜照顾; 3、按照是否履行抚养义务确认分割份额。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 1、继承人中有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多分; 2、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生前照顾较多的可以适当多分; 3、有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继承法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继承权法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
如下情形下的股权转让是特殊的: 1、执行中的股权转让; 2、离婚中的股权转让; 3、继承中的股权转让; 4、股权赠与; 5、其他特殊的情况。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刑事责任是这样规定的:行为人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继承顺位即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法定继承分为二个顺序。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