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如下: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
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应当由其遗产进行偿还。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遗产。具体先由法定继承人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人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仍然不足的,债务可以由其担保人等偿还。
违反后合同义务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后合同义务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强制协助、继续履行、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四种,在审判实践中其承担方式的具体适用应根据受损害方的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依法要求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偿还其债务。因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是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的,因此债权人可要求上述主体来担责。
民法典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成员以其财产承担。农户部分成员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债务由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整个农户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或无法区分的,债务由整个农户的财产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
意向合同的理解为具有合作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在对某项事物达成协议、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而签订的表达初步合作设想的意向性合同,意向合同为进一步签订正式合同奠定基础。
防范公司并购的债务风险的方法: 收购方应进行细致的审慎调查;确保债务剥离协议的有效性;其他风险措施。 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要包括公司合并、股权收购和资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 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 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
被继承人的债务会被继承人一起继承承担。 权力与义务在法律上存在一致性原则,因此,被继承人拥有财产使用的权力以及偿还债务的义务,这都是被接受继承后所要承担的,因此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被继承人生前需缴纳的税款、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继承人需要在
被继承人留下债务的并且有遗产的,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