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贷款诈骗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贷款诈骗的; 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等。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如下: 1、知道没有归还能力而骗取大量资金的; 2、非法取得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 4、利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户、搞假破产、假破
骗取贷款行为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在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贷款,而骗取贷款罪的犯罪对象除了贷款,还包括票据承诺、信用证、保函等金融票证。其次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而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单位。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
贷款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类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由于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所以单位贷款诈骗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论处。如果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基本要件是: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等;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超过一万元的行为。如
我国刑法对贷款诈骗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诈骗数额较大,不仅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诈骗数额巨大的,不仅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有: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